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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清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0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重点危险源管理,降低存量危险废弃物带来的安全风险,学校将于7月11日进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统一收集与清运处置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细则》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和管理工作,将本单位实验室废弃物按有机废液、水性废液、固体废物、废弃药品、废弃包装材料进行分类收集并严密包裹,请于7月11日上午10:00前集中送至危险废弃物暂存点,经工作人员检查后按要求填写交接清单并称重外运。

二、各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分类装于牢固的容器内:液体废弃物装于25L化工桶内、固体废弃物置于防漏黑色塑料垃圾袋或纸箱、废弃化学品包装材料和废弃药品使用原包装箱。各类废弃物包装均应张贴学校下发的废弃物标签并写明废弃物成分、所属实验室等信息,由学校委托的废弃物处置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废弃物暂存点管理单位应指定人员与处置公司人员共同清点交接,确认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并签字存档。

三、实验室危险废物禁止交予无资质的校外人员或机构,禁止与一般垃圾混合。废弃润滑油、机械加工的切削液、油漆及尾气吸附活性炭、使用过的或沾染化学试剂的离心管碎玻璃等废弃物也属于危险废弃物处置范围,各单位如有上述废弃物请一并收集处置。

四、各单位集中送交前请与废弃物暂存点负责人提前联系,实验室废弃物暂存点管理人员联系方式:1号柜,化工学院主曦曦、郭清彬,联系电话:86057104;2号柜,材料学院宋强、田秀娟,联系电话:86057930。

五、为确保废弃物集中清运处置过程中的人员及交通安全,7月11日6:00至13:00期间J2号楼西侧危险废弃物暂存点北侧路段将暂时封闭管理,过往人员请勿在周边停车或穿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安全管理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