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到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和生产等工作,必须根据院(系)、部及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生产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在实验室中心主任的统一安排下进行。
3.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仪器设备及工具。非本室人员需到实验室做实验,使用仪器设备时,本校工作人员需经实验中心主任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使用,做完实验要把实验设备整理好,实验室卫生打扫好后离开实验室,不得长久占用教学实验室。校外人员需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
4.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尤其是仪器设备), 实验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外借,如确需外借,应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并按照学校《关于仪器设备出租出借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用教学经费采购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不可以转到老师个人名下。
5.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居住。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任何物品和个人物品, 一经发现将追究实验室负责人的责任。
6.要注意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应有切实可行的防盗、防潮、防火、防水措施,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因擅离职守而造成事故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如发现实验仪器设备丢失、被盗,要及时通知学校保卫部门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便及时处理。